开封人事信息 第12期
开封市人事局 (2008年5月26日21:5)

 

 

 

     

 

 

 

 

领导讲话

苏国志同志在全市人事信访督查会议上的讲话

 

 

 

 

苏国志同志在全市人事信访督查会议上的

 

   

 

 

同志们:

今天召开这个会议的目的,一是传达市委信访稳定会议精神,二是要让大家从思想上重视起来,通过健全制度,规范程序,进而把人事系统信访工作真正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轨道上来。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重新审视信访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做好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的重要工作职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宗旨,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我们党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人民群众通过信访渠道向组织反映问题,既是对组织的信任,也是对组织的期盼和厚望。做好信访工作,满腔热忱地帮助职工群众解决问题,是各级党组织和人民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

(二)做好信访工作是稳定社会、政治大局的需要。众所周知,200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战略部署的第一年,也是我国历史上极其不寻常的一年:改革开放30周年,我们要搞庆祝活动;北京举办奥运会,更是举国倾力,举世瞩目,通过这些活动,既要展示出我国改革开放30年来所取得的巨大成就,更要展示出13亿中国人民的精神风貌。

在这样的形势下,做好今年的稳定工作,特别是维护国家重大活动期间的社会稳定,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对此,我们一定要保持清醒头脑,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居安思危,未雨绸缪。要从政治的和全局的高度,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意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的要求上来,坚定不移地一手抓改革、促发展,一手抓信访、保稳定,积极主动地防范和化解各类信访问题,解决群众困难,理顺群众情绪。

(三)做好信访工作是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的需要。当前,我市人事工作已经进入改革攻坚期和重要发展期,特别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目前已经涉入“深水区”,各种利益群体之间矛盾冲突将随之逐步暴露,一些长期积累的深层次问题也将逐步显现。另一方面,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广大人民群众的民主意识、权利意识普遍提高,思想观念发生了深刻变化,有的人掌握的政策比我们还透彻,还熟悉,稍有不慎,即有可能陷于被动,因此,人事信访工作不但量大,而且难度很大、标准很高,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反思今年以来人事信访形势,可以归纳为四个特点:一是信访量居高不下。二是历史积案较多。三是热点难点集中。四是群众期望值较高。如部分企业军转干部要求解决“一个身份,两个待遇”问题、工资待遇问题、职称问题、保险问题等等。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当前人事信访工作的现实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进一步增强做好当前信访督查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四)做好信访工作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需要。以人为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和政府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作为党和政府的重要职能部门人事系统担负着制定政策、引导民生、反映民意、推动改革的重任。因此,进一步明确职能,找准位置,以民为本,积极工作,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用先进的理念、得力的措施,优质的服务,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妥善解决职工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二、创新理念,提高依法处理各种信访事件的能力

做好信访工作,关键是要解决问题,按照“人要回去,事要解决”和“问题要解决在当地,矛盾要处理在基层”的总体要求,采取切实措施,认真解决好各类信访问题。我们要更新信访工作理念,精通信访工作业务,要把信访工作纳入程序化、法制化轨道,厘清职责,认定范围,依法进入信访工作程序,依法办理。今后,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要树立依法信访的理念。2005年颁布的《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是我们开展信访工作主要法律依据。首先,作为职能部门,我们要带头学习《条例》、宣传《条例》、执行《条例》,依法处理信访事宜。通过健全机制,明确责任,畅通信访渠道。其次,要教育引导人民群众依法信访,防止和减少信访人不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不经过正当信访渠道的信访行为。譬如“缠访”和“闹访”,前者多为信访老户,他们固执己见听不进劝说,一旦个人的要求得不到满足,便频繁重复上访;后者则无理取闹,一触即怒,大吵不止甚至采取极端的暴力形式。对这种破坏正常社会秩序的借信访闹事的违法行为,应当坚决实施治安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等措施。重视信访、劝阻上访、惩治闹访,是当前严峻的信访形势下,将矛盾化解在基层的有效策略。

二要树立源头预防的理念源头预防是解决信访问题的治本之策。首先要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保持政策的严肃性、连续性、稳定性和关联性,确保决策既符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又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人事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敏感度高,各级人事部门在制定涉及群众利益的政策时,要进行信访评估,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周密考虑,反复论证,超前预见问题,减少社会震动,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努力从源头上预防人事信访问题的发生。其次,严格依法行政。严格人事政策,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工作行为,实施阳光工程,对容易引发信访问题的热点和难点工作,要实行“阳光作业”,广泛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其三,创新工作方法。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人事信访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努力把工作重心从办信接访转移到综合分析、提供决策建议上来,从转办交办信访事项转移到督导检查、促进问题解决上来,从被动受理来信来访转到预测、防范和及时协调化解矛盾上来。

三要树立规范信访的理念。信访工作要做好,必须有一套科学的信访工作机制,要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规范的接访、立案、处理、反馈、回访、结案信访流程。着力构建统一领导、部门协调、统筹兼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综合治理的大信访工作格局。一是完善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和领导批示件面对面交办制度。能在交办日协调解决的,及时协调解决,促使信访件件件有落实,努力提高调处率和息访率。二是建立督查通报制度。对信访问题比较突出的地方、单位进行专门督查,尤其是对重复集体访的督办,实行给有关领导直接发函督办制度。并建立定期督查和领导批办件的通报制度。三是加强信访工作信息化建设。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方案、共同建设的要求,尽快实现市直有关单位、县人事信访系统与省、市人事信访系统联网,做到资源共享,上下联动。

四要树立和谐信访的理念。针对每个案件的不同情况,因案制宜、区别对待、分类处理,创造性地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法对符合政策规定的,要抓紧处理;对反映问题有道理、但没有政策规定的,要创造条件进行解决;对要求过高、一时难以解决的,要讲明政策、讲清道理,深入做好政策解释和思想疏导工作,引导、规劝他们不再上访;对生活确有困难的上访群众,要采取必要的救助措施,主动帮助他们解决困难;对极少数闹访、缠访或者借上访寻衅滋事的,要坚决依法处理。

三、健全机制,促进人事信访工作规范运行

(一)进一步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严格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对信访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由于工作被动、问题处理不及时而引发群众越级上访的单位,要给予通报批评。对因官僚主义、不负责任,或对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不认真解决致使信访人员重访或越级访,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进行责任倒查,对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

(二)建立健全信访工作协调机制。各级人事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加强与其它职能部门的配合,积极主动地处理好本地区本部门的信访问题。县(区)人事部门要和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形成快速反应、上下联动、协调统一的工作机制,共同做好信访工作。各级人事部门的领导要关心支持信访部门的工作,帮助改善工作条件,落实必要的办公经费,加快办公自动化建设。        

(三)建立健全督查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由局办公室组织实施、各业务科(室)共同参与的信访督查工作机制。加强部门、科室之间信访信息的分析、通报和沟通、交流;抓好信访工作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和重要信访事项办理情况的督促检查,加强对信访重点地区、单位的督查。

(四)建立健全信访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针对可能引发的大规模集体上访和群体性重大信访事项,建立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信访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按照预防与应急并重、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的原则,健全应急处置方案,有效应对人事系统信访突发事件,提高应急管理能力。

(五)深入开展法制宣传,引导群众依法信访,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要深入宣传贯彻《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规范信访工作行为和群众信访行为,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是信访工作必须坚持的原则。同时要加强对上访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引导上访群众依法有序上访,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时,不能妨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

(六)认真督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工作的落实主要在督查,各级人事部门要象抓信访工作一样,从理念、体制、机制、队伍等各个方面重视起来,健全起来,运行起来,通过坚强有力的、科学完备的和不间断的督查,确保上级人事政策和局党组决策的落实,推进全市人事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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